水利部门”三项行动”突出抓好四大关键环节 |
发布日期:2009-06-08 来源:常州水利局 |
根据市安委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局党组、行政在认真研究对照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市水利系统“三项行动”要把握好的四项重点和达到的四个工作目标。四项重点:一是水利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重点做好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在建枢纽、三河三园水利施工、农村水利涵闸站配套等各建设施工安全方案的落实,严格执行施工方案、预防基础开挖、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倒塌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二是工程管理及后勤保障领域的安全生产。重点是加强运行管理制体制建设及制度执行,河道堤防、水库等工程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办公区、生活区、生产的消防措施,公车管理、危化物品采购使用管理,食堂食品安全,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和违规操作,确保安全生产。三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全面检查和重点督查在建和已建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治理,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四是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和救援演练。切实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汛期各类水利工程安全巡查、监测预报、防汛值守等工作,严格落实汛期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各项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实现的四个目标:一是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二是加大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三是深化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四是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水利安全发展意识,提高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与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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