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武进区水政监察大队发出了该区第一份因小区乱排生活污水被处罚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该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排水管理部门许可在湖塘芳草园小区擅自穿凿和移动城市排水管网,将小区的生活污水接入城市雨水管网排入湖塘河,造成湖塘河水体污染。这一违法行为在区水政监察大队组织的排查污染源行动时被发现,在查清事实的前提下,根据《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武进区水政监察大队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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