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部门规范乡镇撤队转居农田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 |
发布日期:2007-06-04 来源:本站原创 |
一是做好用水调查摸底工作,开展乡镇搞撤队转居后用水情况的专项调查,弄清有多少耕地面积和用水企业,按实际面积和用水量下达收费任务,对无耕地的农户明显不再征收农业水费,也不准摊派到村或企业。健全农业水费征收公示制度,实行“水量(面积)、水价、水费”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工业水费推行用水计量,按月(季)抄表收费。 二是加强水费收缴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不规范的收费行为和不按规定使用的情况及时整改。三是加强基层水费征收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水费政策,提高他们依法收费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技能。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宣传,公开有关水利规费的收费依据、目的、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和批评。(水费所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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