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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出台《武进区水资源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7-05-10  来源:本站原创

 

武进区境内水系发达,素称江南“鱼米之乡”。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缺乏对水资源的保护意识,大量的生活、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湖,致使该区的地表水普遍受到严重污染。地下水也因过度开采,引起地面迅速下沉,先后出现了地面裂缝、桥梁沉降开裂、房屋开裂等严重的地质灾害。因此,依法加强对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已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

目前,该区水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是擅自凿井,擅自取水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禁采后的长效管理更是任重道远,要做的工作还很多。虽然涉水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日趋完善,但有些条款不够细化,特别是针对我区水资源管理现状,急需出台武进区水资源管理办法,来规范水资源管理工作,使水资源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本办法共七章五十八条,内容涉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用水的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本办法的出台实施,对加强我区水资源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水事环境,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起到积极作用。 于2007年4月30日正式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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