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水利局试行两项措施规范水行政收费行为 |
发布日期:2007-04-06 来源:本站原创 |
一是实施廉洁保证金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收费行为,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市水利局根据《常州市水利局党组关于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在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试行了《船闸费征缴管理廉洁保证金制度》,该制度结合管理处实际,对廉政保证金的适用范围、提取与管理、使用等分别作出具体规定和要求。以管理处涉及收费的职能站所职工为实施对象,每人每年按照3000-10000元向管理处交纳保证金。廉政保证金交纳人员在收费工作中严格执行《船舶过闸费征缴工作管理规定》,经审计(考核)无违规违纪的,除全额退还保证金外,同时将按照其个人交纳廉洁保证金数额予以相应奖励;相关人员一旦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管理处也将视其责任大小,分别没收全部或部分廉洁保证金,纳入管理处的年度奖励基金专户,促进职工廉洁自律,拒腐防变。二是实行闸费征缴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为加强对水行政收费的监督,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出台了《船闸费征缴管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奖励办法对闸费征缴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通过说情擅自为船户降低或少征缴闸费,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私贪闸费或变相私贪闸费”等9种行为进行明令禁止。规定凡是举报上述9种行为的,经调查取证、核实准确后,将给予举报人500——10000元的奖励。为保证办法顺利实施,该局在长江管理处等相关收费处(所)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广大群众可通过举报信、举报电话等形式进行举报,水利部门做到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及时兑现奖励金,以促进收费行业的规范,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行为的发生。(市水利局监察室供稿) |
主办单位:常州市水利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503室
电话:0519-8568218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