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举报奖励、规范收费行为 |
发布日期:2007-03-19 来源:本站原创 |
为进一步规范闸费收缴管理工作,真正实现收好、管好过闸费的目标,长江处日前出台了《船闸费征缴管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对闸费征缴工作中的9种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为充分提高公信力,该办法中还规定在各收费所和管理处设立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同时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将给予500—10000元的奖励。现在已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下一步还将在各收费窗口对《船闸费征缴管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具体内容进行公示并在船户中进行散发,以鼓励船户与职工积极参与监督,促进收费行为的规范,营造文明、依法收费的良好水利窗口形象。(长江堤防管理处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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