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类防洪防旱预案基本编制完成 |
发布日期:2006-11-01 来源:本站原创 |
防洪防旱预案是防御水旱灾害非工程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防汛防旱预案是防汛防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汛实践证明,防洪防旱预案是防止和减轻水旱灾害的重要保障。 我市位于长江下游,境内河网密布,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决定了我市水旱灾害频繁发生,防汛抗旱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作用,防止和减轻水旱灾害,切实做好全市防洪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防洪条例》、《常州市城镇防洪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关于制定防御水旱灾害的规定,今年以来,我市各级防汛指挥部门高度重视,在总结近年水情、工情变化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对已有的防汛防旱预案进行了修订,并新编了其他相关预案。 为进一步规范预案编制工作,国家防办今年相继下发蓄滞洪区、城市防洪、水库、防御台风、抗旱等预案的编制大纲,市防指及时进行了转发,并结合我市防汛防旱工作的特点,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从思想认识上解决“为谁编”的问题。预案是防汛防旱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重要方面,各级防办应当明确预案是为做好本级防汛工作而编,进一步加强对编制预案的重要性认识。二是在工作手段上解决“如何编”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家防办颁发的新编制大纲要求进行编制,研究各预案之间的衔接关系,对照工程自身的特点,加强调研工作,并强化与技术支撑单位的合作,同时对所辖地区的预案编制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三是预案编制力求科学性。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审批程序,不断完善预案,在保证科学性的基础上,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审定并已批准的预案严格执行。 截至目前,市防办组织编制完成了常州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常州市防御台风预案、常州市抗旱预案、大中型水库防汛预案等,各地也组织编制了本地区防洪应急预案、防御台风预案、抗旱预案及重要中小城镇防洪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重要小型水库防洪预案。下一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将对各地预案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建议或意见,各地修改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市本级防汛防旱预案已报省防汛防旱指挥部进行技术审查,随后将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防汛办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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