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创新水管体制改革模式 |
发布日期:2006-09-25 来源:本站原创 |
金坛地处太湖流域湖西腹部地区,境内河道纵横、水系十分发达,素有“洪水走廊”之称。2000年,金坛市率先在全省成功实施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新华日报》曾头版专题报道了该市小水利改革成功经验,各兄弟市县也纷至沓来,探求小农水改革成功之道。今年9月24日,新疆喀什地区水利局也派出疏附县水利局,专题赴金坛考察水管体制改革情况。从2000年的小农水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到后来的水管体制改革等,水利改革在该市落地生花、逐步深入,同时也农村水利全面推向了市场。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各项水利改革的全面推进,它已经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桎梏。由于历史的原因,苏南地区机电泵站基本上以国营、集体性质为主,人员大多是国家正式职工,事业性质,人头经费支出大。每一次事业单位调资都是上面开口子、下面拿票子,水利站入不敷出。改制前,金坛乡镇机电站拥有一支1000多人(其中:离退休569人,在职491人)的庞大队伍,靠收取机电排灌水费供养,由农民负担,农民田亩头分摊费用较大。但是改革不仅涉及到资产本身,也关系到职工安置等切身利益,这也是苏南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一直迈不开步伐的重要原因。2000年,金坛市对小农水改革“釜底抽薪”,市政府下达了对小农水产权制度全面实施改革的通知和“实施意见”,全面展开了小型水利工程改制的攻坚战。按照“明晰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的基本要求和“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对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进行了界定。以镇村集体投资为主兴建的,改制前属小集体性质的工程,其资产属镇村所有;主要由国家投资,群众投工兴建,并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管理的工程,以及国家、集体、群众共同投资,改制前属大集体性质的工程,其资产属国家所有。在界定产权的基础上,根据小型水利工程的规模、性质,采取多样化的改制形式,做到宜脱则脱、宜卖则卖、宜股则股、宜租则租、宜包则包。对具有生产职能的生产站以拍卖为主,出售给农民或联户;对排涝站等公益性工程实行租赁或责任承包,确定基数,定人承包,明确责任,管用结合;对改制前由乡镇水利站代管的村级小集体站,其人员管理权、产权、经营权全部移交给所在村或原灌区;对新建、改、扩建工程,从筹资、建设、经营、管理,按股份制进行操作;对站办经济实体也一并进行改制。改制回收资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和分流职工安置。经过2个月的努力,改制取得了重大的突破,全市应改制的灌溉站398座,目前已全部改制完毕。其中259座国营大集体站出售223座,占86%,租赁、承包36座,占14%;139座由大集体代管的小集体站出售69座,占49.6%,脱钩70座,占50.4%。回收国有资产719万元,339名固定职工顺利完成了分流。这次改制工作进展比较顺利,达到了“领导满意,农民拥护,职工稳定”的预期目标,改制后的机电排灌全面走向了市场。 水利管理服务体系改革 2000年该市“小农水”改制前,共有27个基层水利农机服务站和3个国营水库管理所,均为自收自支事业性质,职工1000多人。这样一个体系格局,至今不到6年,已历经了3次改革,首先是随着2000年“小农水”改制,不仅转换了小型水利工程经营机制,实行了市场化运作,而且精简了队伍,在职职工由原来的491人精简到152人,水利队伍更加精干、效能;其次是2001年,随着政府推开的市级机构改革,基层水利管单位被大幅度合并重组,水利站由原来的27个压缩到16个,职工又从152人锐减为84人;第三是2004年,改革的触角延伸到了3座国营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对国营水库管理单位进行了人员精简,由原来的40人精简到20人。3次水利服务体系改革,最大的成功就是实现了“三定”,即定编、定岗、定员。从2000年“小农水”改制到2001年市级机构改革再到2004年的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分别对市、镇两级水管单位重新进行了“三定”。其中16个镇(区)水利站定编84名、3座国营水库管理所定编20名、市一级的管理机构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大队、水政水资源管理所等单位定编22名,水管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由改制前的550多人,精简到目前的126人。 改制前,该市所有水管单位虽然都属于全民事业性质,但全部是自收自支。仅有牌子,没有票子,门面好看。改制后,该市的水管单位性质进一步被明确,乡镇水利站、国营水库管理所和市级管理机构分别定性为财政定额补贴、差额拨款和全额预算三种性质的全民事业单位。其中16个镇(区)水利站实行市财政定额补贴后,84个定编人员每人每年11000元;3个国营水库管理所于2004年8月份被列为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定编人员每人每年15000元,人头经费实现了半自给,不足部分靠自身产业收入弥补,相比过去基层单位的经济压力要小得多。 几点体会 水管体制改革,前无古人,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回顾近几年来改制的整个过程,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通力协作,才能确保水利改制具有坚实的组织基础。2000年,金坛市政协首先提出了小水利产权制度改革。议案提出后,金坛市委、市政府便将水利工程改制作为农村中心工作来抓,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多方听取意见,反复研究改革的思路和对策,市政府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文件,召开了动员大会,市委、政府领导亲自动员部署,明确将小型水利工程改制列入当年各级领导考核目标。市委农工办、总工会、体改委、人事局、计划委员会、水利局、物价局、财政局、司法局等部门通力协作。全市先后召开了4次党政会议,5次党政联席会议,5次部门协调会议。市国资局、司法公证处自始至终全面参与了电灌站资产确认、公开出售全过程,包括国土部门有关房产证、土地证办理等等。短短的一、二个月整个改制工作就全部到位。“小农水”改制结束后,市政府在金坛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又适当解决了镇(区)水利站定编人员补贴问题,对3座国营水库管理单位和市一级水管单位分别列入市财政差额拨款和全额预算,为稳定水利队伍,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了作用。在2004年底的国营水库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市政府十分重视,根据省和常州市的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出台了相关改制文件,并反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制定方案,落实政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3座水库12名提前退休人员应缴的157万元养老金、医保金,全部由市财政解决,为水库改制扫清了资金上的障碍。在人员分流安置上,市人事、劳动部门通力协作,全程指导并参与职工竞争上岗中的笔试、面试、测评等具体事项,为改制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政策上的支持。实践使我们体会到,水管体制改革,离不开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政府要出政策、给条件、开口子、挑担子,缺少这一条,水管体制改革寸步难行。 (二)坚持规范操作,做到形式多样,才能确保水利改制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水利改革,并非是水利工程的简单拍卖、转让的问题,而是集权属界定、资产管理、人事制度等多项体制改革于一体,政策性强,来不得半点粗枝大叶和随心所欲。对此,我市在市政府改制文件下达后,又相应出台了有关人员分流问题的意见、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等一系列配套性文件,在资产评估转让、人员分流安置等方面,均作了周密考虑,制定了一套规范性的文书资料。在改制的过程中始终面向社会,公平公正公开,依照法律,规范操作,从而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确保了改制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落实优惠政策,妥善分流人员,才能确保水利改制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苏南地区特有的体制,决定了改制不仅涉及到资产本身,而且关系到职工安置等问题。水管体制改革要充分借鉴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安置的办法,本着无情改制、有情安置的人性化改制原则,采取多种形式,依法、稳妥地分流人员。如对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的人员,除个别在领导、会计等骨干岗位需要继续留用外,其他人员一律办理退岗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时再为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对水库管理单位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的人员由市政府开口子,由市人事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对水利站无岗位人员、水库管理单位竞争上岗落聘的人员全部采取解除劳动关系,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凡一次性经济补偿的,按职工工龄每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确定补偿金。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主管局统一委托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其费用自理,退休前后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金等均由个人负担。水利站人员的所有安置经费均从改制变现资金中解决,不足的从农灌水费中统筹一部分。由于较好地做到了无情改制、有情安置,体现了人性化管理,使水管体制改革得以顺利进行。(金坛市水利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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