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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水利局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内容
发布日期:2006-09-07  来源:本站原创

   金坛市水利局按照省厅要求,本着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全面开展了“阳光行政、文明执法”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把它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优化水利软环境建设及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并通过报纸、简报、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作出了如下承诺:

   承诺内容:严格执行省厅、常州制订的“行业禁令”,做到阳光行政、文明执法、高效廉洁、优质服务;采用适当的形式,公开本部门的工作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领导的分工、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向社会公开水利工作年度计划、目标及各项工作措施、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经市审批中心审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施工、竣工验收等事项;适时公布科室、基层单位领导任免、公务员录用、复员军人和军转干部的安排使用、住房分配、职称评定、招工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资调整等事项;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制度、纪律、办理程序、标准、依据和结果等事项;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行上级审定的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水利规费。

    服务态度:系统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和了解“三农”问题,深刻认识水利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面向农村,胸怀农民,牢固树立服务农业、服务社会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为“三农”、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工作中必须做到态度和蔼、文明礼貌、热情接待、信守承诺、取信于民;认真对待并做好每一项工作,认真接待好每一位来办事的人员,时时、事事为群众着想;把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和关心群众、为基层排忧解难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体现求真务实、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作风。

    违诺处理:在工作中,态度粗暴、言行举止不文明的,由部门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服务生硬,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给予行政告诫,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违规待岗处理,同时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连带责任。对能及时办理的事而拖延不办的,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属主观上故意刁难而拖延办理的,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告诫处理或纪律处分。没有按服务承诺的时限内办结的,除扣除主要责任人员当月的出勤奖外,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因有关人员的主观原因导致效能低下没有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的,给予有关人员行政告诫或违规待岗处理,同时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连带责任。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告诫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执行收费标准,私自提高收费标准,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给违规主要责任人作待岗处理,并追究职能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金坛市水利局供稿)

 

主办单位:常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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