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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厅行政执法“六条禁令”
发布日期:2006-08-22  来源:本站原创

   省水利厅近日发布了全省水利系统水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六条禁令”。为贯彻落实全省水利系统阳光行政、文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规范我市水利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强化队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水行政主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市水利局及时转发省厅文件,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六条禁令”,同时在贯彻执行“六条禁令”上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在思想上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六条禁令”的重要性,要求全面把握“六条禁令”的具体内涵,熟悉其内容和实质。二是全面组织对“六条禁令”的学习教育。组织机关全体公务员和水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六条禁令”,在学习过程中要结合《江苏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招标投标法》和其它水法律法规,努力形成学习禁令、执行禁令、维护禁令的浓厚氛围。三是严格执行“六条禁令”的工作纪律。要按照严格管理队伍,严明执法纪律的要求,加强对“六条禁令”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把阳光行政、文明执法和执行“六条禁令”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从第一例违反“六条禁令”的人和事抓起,大力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认真对照禁令,堵住当前执法制度或者执法环节中的漏洞,建设廉洁、文明、高效的水行政执法队伍。(水政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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