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水利局两个结合走“阳光行政、文明执法”之路 |
发布日期:2006-08-09 来源:本站原创 |
金坛市水利局认真贯彻省水利厅“阳光行政、文明执法”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结合文明行业创建,把“阳光行政、文明执法”作为推进依法治水、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举措来抓,在工作推进中,坚持两个结合:一是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组、纪、宣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做好行政推动、组织实施、检查监督、专项整改、考核验收等工作,要求系统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服务两个率先、构建和谐水利的指导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务公开内容、办理依据、程序、期限、申报材料目录及行政许可结果,做到公开透明,阳光行政,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并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六条禁令”,查公务过程中是否存在饮酒、酗酒、包庇、纵容、人情案、关系案、违规审批、滥用权力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杜绝“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不正当行为,切实把“阳光行政、文明执法”活动推向纵深。二是与一系列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相继开展了《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系统创建活动》《“三新三争创”活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服务型机关服务型行业创建活动》、《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2005年,金坛市被江苏省水利厅评为全省水利系统文明行业。为认真贯彻执行“阳光行政、文明执法”和“六条禁令”,该局于近期出台了《金坛市水利局开展水利商业贿赂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该“意见”做到指导思想明确、治理重点突出、方法步骤明晰,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活动涉及水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水资源开发、水行政执法、水利经营活动等五个领域,对存在的不正当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通过整治,进一步完善水行政审批、财经制度建设、行政许可审批、政务公开、工程招投标等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有效防止权力失衡、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为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金坛市水利局供稿,编辑 张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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