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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机关作风建设整改措施
发布日期:2006-05-22  来源:本站原创
常州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动员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在全系统内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按照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3月中旬开始,通过开辟网上信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组织开展了面向社会的意见征询活动。同时结合2005年市级机关行风“万人评”活动情况,对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归类。

截止目前,共梳理归纳了涉及市区水环境治理、水土保持、基层水利技术指导、农村河道治理等方面的28条意见和建议。现按照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五项规定”和“放、减、控、改、创”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抓好局中心组、党员和职工等三个层次的学习,以中心组学习为基础阵地,带动机关干部和职工的学习。在学习的质量上下功夫,中心组成员每月按照学习计划认真抓好各个专题内容的学习。坚持机关干部学习日制度,继续在党员中深入开展每年的主题教育活动,并组织好学习讨论。

二、履行职能,治水为民。围绕市民对水的关注热点,围绕市区水环境改善、城市防洪工程和农村村组河道疏浚等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节奏,完成今年市区水环境23条河道的专项整治任务,加快城市防洪重点工程横塘河南、北枢纽建设进度,进一步做好农村村组河道疏浚工作。通过三年努力,完成市区全部河道水环境整治任务,使市区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加快实施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落实农村村组河道疏浚长效管护机制,做到 “四有一落实”即:管理有内容、有标准、有人员、有责任、管理资金落实。

三、服务基层,加大投入。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做好农田水利建设中一事一议工作,杜绝变相收费。继续加大农田水利投入,在水土保持、塘坝建设、圩堤加固、河道清淤及竞争立项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加大市级以上资金的投入。

四、约法三章,严明纪律。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的监督,严格对人、财、物管理等重要问题的决策程序。严格工程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在工程建设中,各级干部要做到“四不准”,任何人不准以职权插手和干预工程招投标;不准接受施工企业宴请及娱乐消费;不准接受施工单位礼品礼金及报销任何费用;不准在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安排及工程验收中,搞权钱交易,违者将依法查处。在公务接待中,上班时间中餐禁酒,安排工作餐。

五、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围绕水利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都要选定一至两个热点或难点课题亲自开展调研,全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一个月,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一篇。对水利队伍建设、河道长效管理、城区防办机构编制、乡镇撤并成街道建制后水利站职能归属等问题进行重点调研,提出切实可行办法。

六、简化程序,效率优先。严格水行政项目审批程序,从强化审批服务功能、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环节、方便群众上下功夫,能即办则即办,提高办结效率。进一步完善窗口功能,实现审批服务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满意率。

七、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继续巩固文明机关创建成果,高度重视窗口建设,建立长效措施,建立健全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行政审批、水政执法、河道管理、闸站收费、水资源收费等窗口部门工作人员尤其要增强文明服务意识,把政务公示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各类制度落到实处。

八、严格考核,接受监督。在水利网上公布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投诉举报电话(局纪检监察室:6654795)、投诉电子邮件网址,建立健全听取意见网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每年开展一次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机关作风建设评议活动。完善局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与公务员绩效考核挂钩。

 

主办单位:常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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