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开展汛前水行政执法检查 |
发布日期:2006-05-19 来源:本站原创 |
主汛期在即,近日,金坛市水政监察大队开展汛前水行政执法检查。检查以《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检查重点是:1、未经有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工修建的各类建设项目或虽经批准,但擅自变更设计或超出范围的行为;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物的行为;3、未经主管机关批准,擅自围垦河道,进行滩区开发的行为;4、侵占、毁坏防洪工程,损毁防汛设施的行为;5、未经同意,擅自取水或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超范围、超量取水行为。水政监察大队先后检查了市管河道、镇管河道以及全市主要水库、万亩以上大圩及各类水利工程设施。此次汛前执法检查中,对儒林镇翟墅滩违章围垦湖泊、钱资荡违章倒土、海底水库违章倒土等数起违章行为进行了制止和处理;对通航河道大吨位船舶冲刷严重等险工隐患向工管科和各级领导作了汇报。通过此检查监督有力地维护了水事秩序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确保全市安全度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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