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水政车改公车取消,五措施不影响办案效率 |
发布日期:2006-01-27 来源:本站原创 |
2005年12月份,金坛市开始对市级机关进行公务用车改革,根据金坛市委、市政府车改意见,水利部门水政监察执法用车也列为了改革之列,对此,该市水政监察大队根据实际情况,采到五种措施解决执法过程出行难问题。一是充分发挥乡镇水政员作用,在遇紧急水事案件,由乡镇水政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先行了解情况和前期处理。二是大队人员长期相对固定租用地方车辆,保证随叫随到。三是遇有紧急水事案件,经局长同意后,局里调度防汛指挥车给予支持。四是教育全体水政监察员发扬行业精神,就近巡查或水事案件可以骑摩托车自行车,较远的且情况不紧急,搭乘中巴车。五是大队领导和水利局领导定期不定期对巡查和案件情况进行抽查监督。(金坛市水利局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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