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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水行政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告捷
发布日期:2005-12-15  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省厅统一布置,我市于4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相继开展了以整治重点河湖水事活动秩序为目标的“一江两道三湖专项执法活动”及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为出发点的“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目前这两项专项执法活动已全面告捷。

“一江两道三湖专项执法活动”,我市主要涉及长江和太湖,考虑全市河湖现状和管理实际,市水利局决定将“专项执法活动”的范围从长江、太湖扩大至武进鬲湖和金坛长荡湖,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长江、太湖、鬲湖、长荡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通知》,要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武进、金坛、溧阳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认真总结去年开展的“一江两道三湖”执法大检查活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加大巡查力度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对一江两湖管理范围内各类水事活动进行详细的调查,对各类水事巡法行为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依法进行查处。

“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主要涉及长江魏村取水口和金坛、溧阳城区及乡镇的中小型饮用水源地。为了使“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取得实际成效,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有活动任务的区(市),对各自来水厂取水地点、水质、供水范围、供水人口等基础信息进行调查摸底,核实查清饮用水源地内排污口和调查其他污染源,对水源地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登记造册。对调查摸底中掌握的违法违章情况进行集中执法,取得了明显效果。

据统计,在水行政专项执法活动中,市水政监察支队长江大队共查出非法采砂船只12条、登记占用江堤工程企业及砂场23家,对查出非法采砂船只,采取了限期离境、拆除采砂设备和纳入“常州市长江采砂船只专属停泊区”管理等措施;对占用长江堤防工程的企业和砂场,实行限期补办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证和按规定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金坛市水利局在执法过程,及时查处并向市镇党委、政府通报了某镇水厂取用不达标的河水作为居民生活饮用水的事件,引起了金坛市、镇两级的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了相应措施;武进区在对鬲湖水域执法检查中,通过地方政府的协调和执法人员耐心做工作,重点对鬲湖北干河河口养殖户圈圩养殖现象进行综合整治,溧阳市也加大了对沙河、大溪、前宋、塘马、平桥及吕庄六大水库的管理力度,收到了明显成效。

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中,各辖区(市)水利(务)局根据市局两个通知的要求,以“舆论宣传”为先导,以“强化执法”为手段,以“规范管理”为目标,通过精心组织,稳步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打击了河道管理范围内水行政违法行为,有效地提升了社会的水安全、水法规意识。(市水政监察支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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