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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组织《水污染防治法》专项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05-07-25  来源:本站原创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城乡环保工委委员、农工委委员等组成4个小组,对各地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在听取市环保局、水利局、建设局、农林局等部门的汇报后,重点围绕水环境的保护和
治理、排污总量的控制、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进行检查。检查组检查后认为,多年来,我市加大整治力度,水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全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较好,市区入太湖河流及主要干流水质有了好转
。检查组同时指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我市水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水环境容量;一些地区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处理能力不足;部分企业污水处理不能达标排放,重点印染企业废水排放“提标”行动达不到进度要求;擅停环保设施或偷排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等,总体上看,全市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检查组希望各级各部门真正坚持以人为本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原则,对有污染的企业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该关的关、该停的停;特别是对偷排偷放的企业,一经发现,在重罚的同时,要责令停产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真正做到对自己负责,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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