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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落实“四项”措施做好水费工作
发布日期:2005-06-07  来源:本站原创

  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农村五件实事,促进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推动水利事业良性发展,面对农村税费改革、农业税免征的新形势,近期,金坛市水利局专门召开水利站长会议,就今年全市的水费征收工作提出了要求:

    首先,搞好宣传发动。各站要依据各镇(区)实际耕作面积、种植分布情况及市局下达的水费收缴任务,结合自身特点,及时召开村干部协调会,广泛做好宣传,逐级分解指标,填写到户清册。

    其次,提高水费收缴透明度。将市减负办、市物价局制作的监督卡和公示卡发放到户,使广大农户了解水利工程水费是合法的收费项目,提高广大农民对水费征收工作的信任程度。

    第三,要签订好农业、养殖、工业水费收缴合同。各镇在召开协调会的基础上,要与村委会签订水费收缴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及水费代征员的作用,把水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四,加强考核力度。要依靠当地政府,把水费工作纳入对镇村干部的年度考核内容,做到水费收缴工作有组织、有考核、有奖惩,为下半年收缴提供保障。  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免征的新形势给水费征收提出了新的要求,水费征收工作要讲究方法,讲究策略,学会“十个指头弹钢琴”,理顺水费工作与水利、防汛、工程管理的关系,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水利站在农村的影响作用,制定责任制,分片包干,真正把今年的水费收缴工作做实、做好。(市水费所供稿)

 

主办单位:常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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