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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扎实推进乡村碧水工程实施
发布日期:2004-06-29  来源:本站原创

我市东濒太湖、北临长江,素有“江南水乡”之称。境内河网密布,水系发达。2003年以来,全市上下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顺应基层群众要求,把河道清淤列为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大力实施以提高河道引排水能力、减少污染源、改善水环境为目标的“碧水工程”建设。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河道清淤517条、787公里,三年清淤目标总体进度已经过半。通过整治,不少镇村河道面目已有了明显改观,初步显现“河道通畅、水质改善、管理加强”的效果,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河道环境变化带来的诸多益处。

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河道清淤是一项集防洪排涝、环境治理、规范管理为一体的系统工程,面广量大,任务艰巨。为此,各地都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抓落实。水利部门过细做好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服务等项工作,狠抓工程进度,严把工程质量,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充分履行职责,主动参与,服从调度,相互支持,全市上下形成大干碧水工程的浓烈氛围和强大合力。许多镇党政一把手主动过问,靠前指挥,抓思想发动,抓计划落实,抓资金筹集,抓工程督查。金坛市为加强督查,严格奖惩,抽调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由市领导带队,分赴各镇村检查河道清障疏浚工程的进度质量以及管理责任制落实等情况,组织各镇互相观摩学习,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有力地推动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精心制订清淤规划。做好规划工作,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前提和基础。为摸清底数,切实提高规划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水利部门多次组织各市区、乡镇(街道),对城乡河道现状全面调查摸底,逐乡逐河进行实地测量,计算淤积土方量。规划编制过程中,各级坚持以群众的呼声和强烈愿望为出发点,做到“三个优先”(村前屋后、群众意见大的河道优先,多年来未清理的河道优先,断头河浜优先),“六个结合”(河道清淤与圩堤加高加固相结合,与土地复垦相结合,与改造老河网相结合,与改善水环境相结合,与镇村创卫相结合,与护岸工程相结合)。排泥场的选择做到“三先三后”,即先用取土坑后用粮田;先用废沟塘后用粮田;先用低洼地后用高田地,以尽量减少压废土地,少占用或不占用粮田。由于整治目标明确,针对性强,河道清淤后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为保证乡村河道清淤工程的顺利实施,各地在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坚持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保证河道清淤疏浚的需要。2003年,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乡村河道清淤工作的意见》,对疏浚河道的土方进行补助,省、市级补助1.0元/立方米。各市、区财政在预算中安排补助资金,标准由各地自定,原则上不低于1.0元/立方米。溧阳市明确对镇村河道的清淤根据验收情况按照1.5元/方的标准进行补助,金坛市财政除按1元/方的标准对河道清淤进行补助外,还安排50万元资金用于河道清淤的以奖代补。其他各区亦都明确了清淤任务和补助标准。其中新北区财政补助资金达到了土方工程费用的三分之一。金坛薛埠、溧阳上兴、武进洛阳等不少镇村结合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建设,积极动员沿河企事业单位出资兴水。溧阳上兴镇通过采取贷款开河,企业取得效益后上交税金、税金的地方留成部分用于还贷的办法,调动企业积极性,投资3000万元用于上兴河的拓浚。金坛朱林镇等一些乡镇还通过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统一用工,组织群众进行圩堤加固和河道整治。政策的先行,资金的配套为清淤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着力强化项目管理。标准质量是工程的生命线。针对河道现状,为规范和加强河道建设管理,市水利部门在多次征求意见、专题论证的基础上,及时制订了《关于加强河道疏浚项目及资金管理的意见》,印发了《常州市河道疏浚验收标准文本》,要求经过清淤的河道必须达到“三无一改善”的标准,即:河底无积淤,河面无水草、漂浮物,河岸无杂物,河道水质改善。施工中全面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标准,认真做好技术服务与质量督查,从河道标准、计划审核、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层层把关,确保工程标准质量不走样,确保河道效益的充分发挥。

稳步推动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全面落实河道长效管理责任,是确保碧水长流、巩固整治成果的关键措施。为取得河道长效管护经验、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河道管护的路子,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了三大步骤:一是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常州乡村河道长效管理试点办法;二是于3月初召开了各辖市、区分管局长和农水科长参加的农村水利工作会议,专门组织与会人员赴苏州参观学习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经验,并结合考察学习情况,对常州市乡村河道长效管理试点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三是经过充分酝酿,4月份正式下发了《关于开展镇村级河道长效管护试点工作的通知》,通过对各地申报材料的严格审查,共在二市五区选择了34条河道(段)、117公里的河道作为2004年度长效管理的试点河道。试点河道通过管护必须做到“管理内容、管理标准、管理人员、管理责任”四个明确,达到“水面干净无杂草和垃圾漂浮物;河底无淤积障碍,行水畅通;无乱垦乱种,无垃圾杂物堆积;水体污染减轻,水质不差于五类”的“四无一减轻”的目标,有条件的还要在岸坡进行植树绿化或草皮护坡,并在河边醒目处设立公示监督牌。目前,各地长效管理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水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试点,典型示范,积极探索建立镇村河道长效管护的新机制,为营造农村良好的水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从当前进展情况看,全市的乡村河道清淤工作已经开了个好头。当然,这仅仅是开始,要全面完成三年清淤任务,实现预定的工作目标,还需要一个过程,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还需要全市的共同努力。河道清淤作为我市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力争两个率先的基础性工作之一,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更需要在建设的同时,把管理放在突出位置,特别是要加大向镇村河道排放污(废)水的整治力度,加强向河道倾倒垃圾的监管,建立河道日常换水机制。只有这样,镇村河道的整治才能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早日还我市农村江南水乡的宜人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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