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阳市河长办对各镇(街道)、市级河长助理单位河湖长制工作和镇(街道)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赋分,形成2024年第二季度河湖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分数和镇级河湖长履职评价分数并进行了通报。
今年以来,溧阳市修订并印发了《溧阳市镇级河湖长履职评价办法》《溧阳市河湖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办法》,为各镇(街道)、市级河长助理单位以及镇级河湖长履职提供了清晰明确的工作指导和评价依据,夯实了河湖治理的基础,激发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的积极性,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确保工作从“见河长”转入“见成效”。
在此次评价中,溧阳市河长办严格遵循评价办法的规定,对各镇(街道)、市级河长助理单位的河湖长制工作执行情况以及镇级河湖长的履职成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与评估,发现了一批在河湖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河湖长,同时也指出了问题和不足。溧阳市河长办已要求各镇(街道)、各级河湖长认真对照整改,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溧阳市将不断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绩和效评价体系,加强河湖治理的统筹协调,推动河湖治理工作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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