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落实水资源费缓征 助力经济发展 |
发布日期:2022-12-05 来源:金坛区 |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金坛区水利局按照省水利厅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扩宣传、强服务、见实效”工作思路,深入宣贯水资源费缓缴政策,全力保障惠企政策触地落实见效。 区水利局及水利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有关惠企政策传达到各取水单位,同时就企业提出的疑问进行耐心解答。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全区范围内自备水源取水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水资源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全区四十余家自备水取水单位选择缓缴第四季度水资源,预计缓征水资源费为290余万元。 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深化国家减税降费重大决策的具体体现,不仅能减轻企业阶段性成本负担,同时也减少普通市民阶段性水费支出,助力本地经济稳定发展。 |
主办单位:常州市水利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503室
电话:0519-8568218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