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五项重点 强化水利管理 |
发布日期:2013-07-26 来源:办公室 |
一是工程建设管理。认真贯彻部、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质量强水工程”行动部署,以质监安监站成立为契机,加强建设管理。建立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纪检监察工作组,在农水工程中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上半年对采菱港枢纽工程、澡港河南枢纽工程、大运河东枢纽工程等市级廉洁示范工程,以及串新河枢纽等15个在建(或已完工)工程、预建工程开展督促检查6次,质量监督活动93次,发出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意见28份。
二是工程运行管理。上半年,骨干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顺利启动。市河道社会化管养迈上轨道。在对21个市管河道保洁全面推行社会化运作的基础上,二季度又完成10万平方米沿河绿化的社会化管养招标,实施三井河东站等直管泵站的整体出新和机电设备出新建设,有效提升管护标准。与此同时,全市水利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并通过省级档案验收,成果即将发布。
三是达标创建管理。进一步完善参创单位的档案资料和硬件设施,年内金坛市城防处正式通过省级水管单位验收。开展城区直管泵站精细化管理、电灌站标准化改造。在武进区基本理顺乡镇水利站管理体系基础上,溧阳市乡镇水利站改革年内有望组织体系落实到位。
四是水利安全管理。从完善制度入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汛前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执法检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与此同时,全力配合做好大运河常州段申遗迎检各项准备,对城区保洁船舶分批进行整修和外观改装,按照申遗要求开展对破损驳岸的修复。
五是自身建设管理。以“贯彻落实十八大,推进水利现代化”为主题,大力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印发市水利局2013年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处室、单位责任分解意见、常州市水利建设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市水利局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将业务工作、党风廉政等具体工作,分处室、按项目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和主体责任,实行“一岗双责”。以省文明行业创建为目标,以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创建为重点,认真做好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和水利规费征收,推进计量设施巡查、抄表收费常态化。上半年,市质监站正式完成更名和职能变更,市节水办编制进一步充实。全市完成水利规费征收2181万元,征收船只过闸费2301万元,岸线占用补偿费61.6万元,基本达到进度目标。与此同时,水利宣传、信访稳定、帮扶等工作也取得明显进度。
|
主办单位:常州市水利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503室
电话:0519-8568218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