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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防台风应急响应由Ⅲ级提高到Ⅱ级
发布日期:2012-08-08  来源:办公室
 
     今年第11号台风“海葵”,8月7日16时中心位置位于浙江省台州东南方向约220公里的海面上,也就是北纬27.8度、东经123.5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45米/秒),中心气压950百帕,目前正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并逐渐向浙江沿海一带靠近。预计在8月7日下半夜到8月8日上午在浙江中北部一带登陆。受“海葵”影响,预计8日至9日,我市将出现强降雨水和大风,雨量可达暴雨,局部大暴雨。气象部门于8月7号21点发布台风橙色预警。
      鉴于该强台风强度还在继续加强,对我市可能产生严重的风雨影响,市防指决定,8月7日22时起,全市防台风应急响应由Ⅲ提高到Ⅱ级。
      自8月7日22时起,至防台风II级应急响应解除前:
    1、各类群体性户外活动一律停止。
    2、各公园旅游景点,娱乐、旅游场所一律闭园,水上旅游(水库)一律停止。
    3、各类船只一律回港避风,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碰撞。
    4、各类户外建设工地一律停工。
    5、加强地下车库、商场等地下空间的排涝。
    6、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采取交通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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