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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做好今年第9号第10号台风防御工作
发布日期:2012-08-02  来源:办公室
据省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将于8月2日晚上至3日上午在福建至浙江沿海登陆,第10号台风“达维”将于2日傍晚至3日早晨在江苏至山东沿海登陆,同时对我省造成影响。为切实做好防台抗台工作,8月1日晚,省政府发出紧急通知,对做好当前防台风工作作出部署:


    一是切实加强防台抗台工作组织领导。今年第9号、第10号两个台风同时对江苏造成影响是有记载以来第一次,第10号台风很可能在我省沿海正面登陆,而且在台风影响之际又值天文大潮,容易形成强风、暴雨、高潮“三碰头”的不利局面,防台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全省各级有关部门、尤其是沿海地区对此要高度重视,立足于“防大汛、抗强台、抢大险”,抓住台风到来前的宝贵时间,紧急行动起来,抓紧部署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坚决打赢防台抗台这场硬仗。沿海各地的研究部署工作,必须在今晚12时前全部落实到位。在台风登陆时,沿海三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坐镇指挥,相关责任人员全部上岗到位,真正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确保交通、电力、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二是努力提高预测预报预警水平。要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做好预测、预报、预警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跟踪台风移动路径,加强可能受台风影响区域的风力、降雨预测预报,及时通报各级政府和防汛指挥部门,海洋渔业部门要加强风暴潮和海浪的监测预报。水利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汛情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汛情信息。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通信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预警信息,提高公众的防台避险意识,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是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要立即部署落实各项防台抗台措施,做好迎战强风暴雨准备。切实加强各类水利工程的巡查防守,特别是强化海堤、江堤、河堤、水库等重要堤坝的防守,落实抢险队伍、物资,确保工程安全。加强沿海和长江、太湖、洪泽湖等主要河湖的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避风防浪工作。组织对建筑工地、旅游景区、工矿企业、低洼地区、地下空间、港口锚地等部门和设施进行检查,加固城市高楼塔吊、广告牌及各类临时构建物,特别要重视连云港核电站、盐城条子泥围垦等重点部位和在建工程的防台安全。高度重视城市防台排涝工作,强化城市排水管网、排涝泵站等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及时排除城市雨涝积水。落实电力、通信、煤气和自来水等公用设施防台抗台措施,保证安全运行和水电气正常供应。做好设施农业、畜禽棚舍的加固保护,尽力减轻灾害损失。

 
    四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台抗台要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当前,要立即组织力量,实行分级负责,切实抓好人员密集地区的防台抗台工作。对城乡危旧房屋、简易房屋等,要全面组织检查,在台风到来前坚决撤离人员,防止倒房造成人员伤亡。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在台风影响期间按照规定实施停工,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各级海事、渔业和交通部门要及时通知出海出湖船只回港避风,台风影响期间渡口按规定实施临时停航。沿海沿江旅游景区、高空和水上作业区等,要提前转移群众,确保人员安全。


    五是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要严格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系畅通、调度及时、指挥有力。各级公安、民政、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海洋渔业、安监以及电力、旅游、民航、海事、通信、广播电视等与防台抗台工作关系密切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防台抗台值班工作。加强与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的联系,全面落实抢险队伍、物资,做好抗台抢险准备。一旦出现险情,要全力组织抢险,把灾害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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