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太湖处、常州市河道湖泊管理处检查溧阳市湖泊管理工作 |
发布日期:2012-07-20 来源:溧阳市水利局 |
7月20日,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湖泊科、常州市河道湖泊管理处等相关部门领导来溧阳市检查长荡湖保护工作,检查组一行听取了溧阳市河道湖泊管理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并对长荡湖湿地公园和部分界桩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我市长荡湖保护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二点要求:1、要加大巡查力度,要对巡查过程作详细记录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卫星遥感监测,通过调查,长荡湖溧阳区域内存在四处违法建设行为。这四处分别为中干河上个体经营者范俊兴建的取名为黄金一号的餐饮船、江苏扬子水泥有限公司对采石宕口外侧湖堤进行混凝土加固整修、溧阳市水产良种场对圩堤进行的加固、新建生态湿地公园。 目前黄金一号餐饮船正在查处过程中并已要求办理行政许可申请手续、江苏扬子水泥有限公司正在查处过程中并将方案报送溧阳市水利局审核、溧阳市水产良种场正在查处过程中并接受溧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整改、生态湿地公园已纳入我市长荡湖退圩还湖规划,拟申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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