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深化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活动”与“水文监测环境及水文设施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动员会 |
发布日期:2012-06-29 来源:水政支队 |
6月28日下午,我市召开“深入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活动”与“水文监测环境及水文设施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动员会,动员会由市水利局副局长、纪检组长秦文秋主持,调研员陶玉明就专项执法行动作了重要讲话,水文局局长尤迎华谈了水文监测环境及水文设施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紧迫性、重要性及必要性,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魏云芳详细部署了“深入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活动”与“水文监测环境及水文设施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总体安排、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各辖市、区水利(水务)局分管领导,水政监察大队、水政水资源处(服务中心)、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同志;水文局全体局领导及各中心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两个一号文件精神,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巩固我市去年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严厉打击影响水文监测环境和水文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我市水文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我市将从5月起至11月分别“深入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活动”与“水文监测环境及水文设施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此次“深入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活动”的主要目标为:坚决查处违法取水行为,坚决查处破坏水资源行为,坚决查处违反水资源费征收规定行为;“水文监测环境及水文设施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目标任务为查处侵占、毁坏、擅自移动或擅自使用水文监测设施以及干扰水文监测的违法行为,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迁移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违法行为,查处破坏水文监测环境的违法行为,查处挤占、干扰水文机构使用的无线电频以及破坏水文机构使用的通信线路等违法行为。 动员会上,市水利局副局长、纪检组长秦文秋就如何开展好两项专项执法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各单位要把两个专项执法活动主要精神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列入全年工作考核。二抓住重点,严格执法。结合会议精神及各单位实际情况,抓住重点,全面巡查,严格开展好执法活动,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三是紧密合作,争创实效。对水文设施保护的执法要依靠水文局的配合,加强部门之间相互合作,达到省厅要求的预期目标。 (供稿:常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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