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水利现代化规划》通过省水利厅审查 |
发布日期:2012-06-20 来源:基建处 |
2012年6月19日上午,江苏省水利厅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南京主持召开了《常州市水利现代化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规划》)审查会,省水利厅审查《常州市水利现代化规划》,这也是全省除了试点市外第二个通过省级审查的市域水利现代化规划。参加会议的有省水利厅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常州市水利局等单位的代表共30余人。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省太湖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规划》主要成果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讨论和认真审查,基本同意该《规划》。 为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水利现代化建设,我局编制完成常州市水利现代化规划,充分征求局各处室、各辖市、区水利局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向市政府做了专题汇报,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常州市水利现代化规划》(送审稿)。《规划》提出了防洪除涝减灾、水资源保障、水环境保护以及农村水利、水文化水景观、水利社会服务等六大体系建设任务、重点工程及相关保障措施。会议认为,规划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正确、总体目标明确、布局基本合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与《江苏水利现代化规划(2011~2020)》等上位规划基本衔接,规划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基本可行。会议认为,《规划》作为我市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基本依据,明确了我市水利现代化目标、布局、重点建设任务和实施计划,《规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我市水利有序、快速、持久、健康发展,切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步伐。会议认为,《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社会协同,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常州实际,体现常州特色,可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常州市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依据。与会代表和专家也一致认为《规划》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并就进一步完善规划,从目标设定和规划特色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市水利局周良法局长、丁光浩副局长及相关处室参加了审查会。周良法代表市水利局感谢各位领导专家对我市水利现代化规划编制工作和水利现代化建设工作的支持;同时,要求我局相关处室和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早日完成规划报批稿,为及时完成《规划》报批、加快推进常州市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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