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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政监察支队举办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2-05-21  来源:水政支队
    为加强全市基层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5月16-18日,市水政监察支队举办了全市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市水利局纪检组长、副局长秦文秋作开训动员,市水政监察支队魏云芳支队长主持了培训班并作了培训总结,城区水政监察大队的全体水政监察员和辖市大队的业务骨干共计120人参加了培训。
    秦文秋副局长作了《强素质,保能力,全力推进常州水行政执法上新台阶》的开训动员,并对此次培训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珍惜机会,认真学习;二是加强交流,相互学习;三是相互关心,增进友谊。
    本次培训是认真贯彻落实去年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和今年国务院3号文件《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的具体体现,也是认真分析和研究在新形势下水行政执法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推进水行政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内容针对性和实用性都很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长徐轲对学员做了《行政强制法》专题辅导,培训班上还就三起河道案进行了研讨并对执法技巧等实务进行讲解。
    此次培训有四个明显特点:一是规格高。培训班专门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长等专家授课。培训的对象由辖市(区)水利局分管局长和业务骨干;二是学习气氛浓。参训人员能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排除干扰,集中精力,认真听课,始终保持旺盛的学习热情;三是纪律严格,组织有力。培训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实行了五个统一(统一教学内容,统一着装,统一集中早操,统一集中上课,统一集中食宿,)。参训人员体现了较强的组织纪律性、集体荣誉感;四是成效大,通过培训加深了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知识的了解,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参训学员普遍认为,培训有四点明显收获。一是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加水行政执法的信心;二是认清形势,明确了任务;三是相互交流,丰富了水法律法规知识;四是锻炼作风,培养了严格的组织纪律性。
    这次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加深了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知识的了解,学员纷纷表示学有所感、学有所获,将学到的知识、本领运用到日常工作实践中去,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推动水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水利事业改革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供稿:常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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