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领导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农村改革形成新理念 |
发布日期:2006-02-27 来源:新华网 |
由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载文章称,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从“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到“两个趋向”论断,再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任务的提出,体现了中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升华。 文章分析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关 键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十六大以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解决这一最艰巨、最繁重任务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造性的探索,逐步形成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主要表现在: 在工作布局上,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初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出:“为了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此前,中央曾多次强调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从经济工作的首位到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反映了中共对“三农”问题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在发展方略上,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思想,而且将它放在“五个统筹”之首。 在发展阶段上,作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2004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指出:“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在随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在政策措施上,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举措。十六大以来,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2004年“一号文件”确定实行“两减免、三补贴”的政策,使农民直接受惠451亿元。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的力度,政策直接给予农民的实惠比上年又增加251.4亿元。政策措施的强力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出现了明显的转机。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314元,达到2936元,增长6.8%,是1997年以来的最高增幅。2005年,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增长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在理论和实践探索基础上,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范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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