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查组来常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联合督查 |
发布日期:2023-09-06 来源:水政支队、 城防处 |
9月6日,省法院二级巡视员汤小夫一行带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水利厅等部门到常州市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联合督查。局领导陆峰、裴红鑫陪同督查。 督查组现场查看我市长江相关整改项目,对该项目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和询问。随后召开座谈会,并检查了专项行动工作台账,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和反馈督查意见。 督查组充分肯定我市河湖安全保护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认为我市在行动部署、执法办案、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工作较扎实。对下一步工作,汤小夫强调了五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加强部署。专项行动是维护人民利益的重要保障,必须奋力作为,摸准工作特点,把握规律,切实解决一批妨碍或影响河湖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二是进一步发动基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排查发现问题是前提。要本着“起底清零”思路,积极发动水行政权力下放的乡镇(街道),多渠道多形式收集掌握违法信息,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三是进一步执法办案。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彰显法律权威。对排查出的水事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立、应立尽立,禁止以整改代替处罚。 四是进一步完善台账。对于中央五部门部署专项行动以来,排查的线索、查处的案件等数据要及时完整报送数据入库。 五是进一步推动协作。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是首次五部门联合执法,要积极探索合作路径,落实“行刑公”三法衔接机制,着力增强合作效能,做到各司其职、齐心协力。 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新北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新北区水利局分管负责人等同志参加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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