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节水型灌区评价标准印发 |
发布日期:2023-08-29 来源:水服中心 |
为进一步规范节水型灌区建设,提升农业灌溉用水效率,推动灌区高质量发展,近日,市水利局印发《常州市节水型灌区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标准》)。 规定了市级节水型灌区的创建目标、基本条件与标准、申报与考评等内容,明确了工程设施、用水管理、灌区管理和附加指标4项一级指标,以及灌溉供水保证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节水宣传等21项二级指标。通过灌区自评、地方初评和市级考评三个环节,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获得“常州市节水型灌区”称号。 《评价标准》将“灌区智能管理”作为创新内容纳入指标体系,提出加快灌区智慧决策系统、自动化监控系统、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进程,实现灌区管理由依靠人工经验向数字化、智慧化管理的转变。 《评价标准》强调,按照提升改造农水设施、持续推广高效灌溉、加快推进农村节水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开展生态节水、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示范推广智能灌溉技术,到2025年,建成一批具有常州特色的节水型灌区。 近年来,市水利局积极推进节水型灌区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各级节水型灌区2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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