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率先出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档案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23-02-24 来源:建管处、河湖处 |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范质量安全监督档案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2023年2月23日,常州市水利局率先印发《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档案管理和成果应用。 《办法》指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档案是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行政、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应与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实行同步管理,做到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质量安全监督归档文件应纳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档案全宗,按专业档案进行分类管理,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整理。 《办法》要求,在质量安全监督过程中,做好反映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重要节点、重大事件或成果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鼓励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档案信息管理,促进质量安全监督档案管理与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 |
主办单位:常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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