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调研常州水利系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情况 |
发布日期:2022-07-29 来源:政法处 |
7月26~27日,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黄良勇一行调研我市水利系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情况,市水利局副局长陆峰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长江魏村水源地、长江大保护展示馆、老桃花港整治工程江边枢纽,以及溧阳市有关“两违三乱”整改现场;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及各辖(市)区关于《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提问了解相关问题,深入了解在落实《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规章制度完善、责任机制落实、工程基础夯实、监管执法强化等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中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长江保护法》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站位,高度重视《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生态环保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将《长江保护法》中各项水利职责切实履职到位。二是创新举措,确保《长江保护法》的各项制度落地落实。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主动担当作为,抓好采砂管理、沿江涉河项目建设、水资源管理、饮用水源地管理保护等工作,提升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效率。三是丰富形式,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要加强长江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培训,掌握法律内容、明确相关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广泛参与长江流域保护的良好氛围。 各辖市(区)水利局、常州经开区农工局分管负责人,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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