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率先试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机制 |
发布日期:2022-03-01 来源:建管处、政法处 |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市水利局在全省水利行业率先试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机制。今后,凡在常州市域范围内,由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必须按规划定填写招标计划表、公布相应招标计划,并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发布。 2月28日,市水利局印发《常州市水利局关于试行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试行的适用范围、发布内容、媒介、时间和工作要求,并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试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是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助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提前获取招标信息,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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