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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河长办专项督查我市河湖长制工作
发布日期:2021-11-25  来源:河长制处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江苏省省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要求,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省河长办对各设区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专项督查。11月24日,省河长办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蔡恒带队,对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副市长许峥参加。

督查组对我市近年来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重点查阅了河湖长制工作部署、幸福河湖建设、河湖长履职、水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长江大保护及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等工作台账,实地察看了溧阳市、武进区现场。督查组对我市河长湖制工作,特别是“五好河道”建设、小微水体治理、民间河长等做法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指出基层河长履职、信息报送、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要求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河湖问题整治;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有效提升河湖管护水平;进一步重视幸福河湖建设,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工作。 

许峥表示,本次督查组既肯定了我市河湖长制的工作成效,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升我市河湖长制工作水平,开创新发展阶段河湖治理保护新局面。

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峰,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利局局长是峰,市河长办副主任、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溧阳市、武进区相关领导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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