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开展市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
发布日期:2021-07-07 来源:财审处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预算绩效管理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把有限的水利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局工作安排,2021年6月23日至7月3日,市水利局组成检查组,对2020年度市级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重点评价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专项经费、农村河道综合整治以及农村河道竞争立项专项经费。 本次绩效评价由市水利局财务审计处牵头,外聘市绩效理事会成员单位专家一起,围绕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通过查阅项目的立项、批复、招投标、政府采购、完工验收资料以及相关财务凭证,同时现场查勘,进行产出数量的测量复核。并和周边居民进行访谈,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力求对专项资金的投入、管理、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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