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水利局印发2021年度水利重点工作检查计划 |
发布日期:2021-04-25 来源:政法处 |
4月22日,常州市水利局印发2021年度水利重点工作检查计划,统筹规范年度水利检查工作。 文件明确了2021年度水利重点工作检查27项、针对项目的督查检查12项、水利重点工作考核4项,包括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检查及运行管理督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防汛防旱工作检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等各专业领域检查任务内容。文件要求各单位执行过程中,要注重与“互联网+监管”工作的有机融合,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防止过度留痕、层层加码,把督查工作的重点放在抓任务推进、抓难点攻坚、抓矛盾化解、抓问题解决上来。要严格遵守《常州市水利监督规定(试行)》,不在计划外随意开展监督检查,要多采用暗访、“双随机”等检查方式,确保水利监督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查、认、改、罚”各个环节执行到位,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下阶段,市水利局将定期统计汇总检查开展情况,监督计划实施,同时继续完善监管体系,优化监管手段,不断增强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有效性,全面推进水利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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