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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省级复核评估圆满完成
发布日期:2021-03-29  来源:河长制处

3月22日~24日,由省河长办、河海大学等专家组成的省级复核评估组对我市2017~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进行评估,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利局局长是峰参加评估工作,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被随机抽中接受省级评估。

在复核评估见面会上,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裴红鑫介绍了2017年以来常州市河湖长制工作及自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要求,探索河湖管理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创新建设“345”河湖治理举措(3项机制、4大工程、5项措施),全力打造具有常州特色的河湖长制,努力实现河湖生态环境的“高颜值”和经济发展的“高质量”。市、武进区先后被省政府列为“河湖长制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地方之一,予以激励通报。2020年,市河长办获评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

省复核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工作台账、实地抽查河湖管护情况等方式,对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全面复核。评估组充分肯定了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常州要继续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总结提炼先进经验,持续做好小微水体河长制、“五好河道”建设等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加快幸福河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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