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湖处多种措施强化清淤监管 |
发布日期:2016-11-09 来源:河湖处 |
目前,市河湖处正加紧实施三井河、北塘河、白荡河等7条河道的清淤工作。为切实做好河道清淤淤泥运输监管工作,市河湖处多措并举遏制运输过程中乱倒、偷倒淤泥现象。 一是明确处罚条款。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对乱倒、偷倒淤泥的监管认定及处罚。二是把好淤泥堆场关。在合同签定前,查验堆泥场协议,现场查勘堆泥场,并进行测量、围挡;施工过程中,对堆泥情况进行突击抽查;施工结束时,再对堆泥场进行勘测,核对堆场淤泥堆放量与河道清淤总量的差额,从而判断是否存在偷倒问题。三是标识运泥船只。在运泥船只两侧悬挂张贴标识牌,统一为蓝底白字,并区分不同的河道,如白荡河清淤运泥船,则标识牌为“白运泥XX号”,以便于监督管理。四是监管运行线路。对所有运泥船只名称、数量、运行路线进行备案,并对淤泥运输线路进行突击检查。五是进行外部监督。下发通知到河道保洁单位,发动河道保洁人员对运泥船只进行监管,明确对有效举报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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