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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达2016年度农村水利第一批补助经费
发布日期:2016-07-12  来源:农水处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水利建设,市水利局会同市财政局于2016年7月12日,下达了2016年度农村水利第一批补助经费。

    本次下达的补助经费主要涉及河道疏浚整治、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配套项目、市级农村水利竞争立项项目、圩堤达标建设、塘坝达标建设、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护、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项目,共计2957.5万元,具体到辖市、区为溧阳市647万元,金坛区1305.5万元,武进区479万元,新北区420万元,天宁区56万元,钟楼区50万元。

    在下达此次补助经费的同时,对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也提出了具体要求,项目建设要根据相关项目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审计制、竣工验收制等制度,资金管理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等,确保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资金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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