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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50%小型水库成功创建省级规范化管理单位
发布日期:2015-01-04  来源:工管处

    2011年以来,在全省率先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江苏省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办法》要求,我市结合自身实际,本着“建好一处、管好一处、用好一处”的原则,从理顺管护体制机制、明确管护责任和人员、落实管护经费、建立考核机制四个方面着手,扎实推进小型水库管护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取得了明显成效。

    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单位的创建,重点考核小型水库的工程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对获得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单位称号的,省水利厅在安排省级维修养护经费时给予倾斜支持。通过艰苦卓绝的努力,2011年,全市成功创建5座;2012年,成功创建14座;2013年,成功创建10座;2014年,完成了13座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单位创建和2座复核验收任务,另有4座已具备验收条件。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2座小型水库成为规范化管理单位,占全部84座小型水库的50%,在全省名列前茅。近年来,海南三亚、浙江宁波,以及省内宜兴等地相继来我市学习取经,2014年11月下旬,受水利部建管司委托,中国水利经济研究会莅临我市专题调研小型水库管护工作,对我市的做法和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

    通过开展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单位创建工作,不仅促进了工程良性运行,提升了工程管理水平,还锻炼了干部职工队伍,展示了良好形象,积累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为水管单位继续向前迈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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