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印发《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意见》 |
发布日期:2014-12-04 来源:质监站 |
为进一步加强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做好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2014年12月1日,常州市水利局印发了《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我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和分工及主要依据,明确了质量监督的基本程序为申请与批复、项目划分确认、质量监督检查、质量核备与核定。重点区分了工程质量行为监督与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性质和重点工作,突出了质量缺陷备案和质量事故处理监督方式。同时对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对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提高我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具有实际意义。
|
主办单位:常州市水利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503室
电话:0519-8568218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