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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顺利通过现场考核验收
发布日期:2014-11-20  来源:节水办

    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联合组成的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现场考核组,经过对常州城市节水工作3天的现场考核,在11月18日下午召开的国家节水型城市现场考核总结会上宣布:常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的基本条件、基础管理和技术考核指标已经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同意上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审定。

    2011年,常州市全面启动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2012年成功获得省级节水型城市称号。据统计,2012年-2013年期间,常州市财政累计投入节水专项资金0.53亿元,占两年财政总支出的1.14‰;两年城市节水资金投入2.6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5.52‰。截至去年年底,全市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93家,23个小区成为省级节水型小区,在常高校全部创成省级节水型高校。通过大力实施节水技改项目,形成2亿立方米的年节水能力,建立了一流的城市供水保障体系,市区供水管网漏损率已下降至11.5%,满足国标考核要求。

    考核组按照两部、委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听取了常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汇报,观看了影像资料,查阅了相关台账,并分综合、工业和生活三个考核小组分别现场考察了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和武南污水处理厂等3家水厂与污水处理厂、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6家单位以及天宁区兆丰花苑等3个居民小区。经过研究讨论,考核组对常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落实。常州市委、市政府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中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构架,成立市、区职能部门和三个层级的创建领导小组;建立创建责任单位工作例会制度,把节水型城市建设纳入重要工作目标,将考核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二是完善制度、加大投入。健全法规政策,依法管理节水工作,建立了完善的节水管理和法律保障体系,将节水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同时制定了常州市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落实供水管网改造、污水处理,节水技改资金。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污水设施建设和运营。三是科技保障、开源节流。主要表现在狠抓工业布局和产业调整、大力实施节水技改和节能减排项目、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等非常规水的利用三个方面。四是积极宣传,示范带动。常州市充分利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节水宣传,走进企业、学校、小区等一系列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的节水氛围。以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小区为载体,示范带动了全市企事业单位的节水工作。以创建为平台,转变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城市节水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副市长张耀钢出席会议并介绍有关情况,城区各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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