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市水利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冬春水利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3  来源:农水处
    为如期实现水利基本现代化的目标,进一步推动全市冬春水利建设,迅速掀起冬春水利建设的热潮,市水利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冬春水利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在满足前期工作深度的前提下,各地要加大力度,千方百计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特别要加快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报批,及早满足施工招标条件。同时,项目法人要依法依规抓紧开展招投标工作,按规定及时签订工程建设相关合同。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正在施工或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项目法人要组织参建有关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倒排,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足够的人员、机械、材料等资源,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及时验收、尽早投运,发挥效益。
    三、加强建设现场准备。按照计划,市政府每年都将召开全市水利工作会议或水利现代化建设推进会,会议期间将参观各地冬春水利建设现场。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2014年辖市、区水利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请各地认真梳理冬春水利建设项目,将能在12月中旬前开工建设、具有代表性、上规模的项目报市水利局,并分别说明项目概况、目前进展情况、开工或预计开工时间,部分具有较强示范引导作用,并已建成的水利项目也可作为水利建设参观现场。
 

主办单位:常州市水利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503室

电话:0519-8568218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0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