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联合财政局完成半年度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督查考核工作 |
发布日期:2014-06-03 来源:农水处 |
2014年,我市涉农的辖市、区结合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和实现农村水利现代化为目标,大力开展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全市实施农村河道长效管护1977条、4862.46千米,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51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考核办法的通知》(苏水农[2010]26号)要求,5月19日至5月21日,我市水利局、财政局共同对金坛、武进和新北区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检查考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主要查看了河道管护的台账资料、河道现场情况和资金落实情况,有关情况如下: 一、现场检查考核情况 本次检查考核现场抽查了金坛市的金城镇、指前镇、直溪镇,武进区的雪堰镇、横山桥镇、横林镇,新北区的西夏墅镇、孟河镇,共计8个镇,抽查镇村级以上河道42条,顺路查看村庄河塘48条(个)。抽查结果为:镇村级以上河道较好的有34条,已达到并满足河道长效管护的标准和要求,占抽检数的81%;一般并基本达到管护标准的有7条,占抽检数的17%;较差并未能达到管护标准的有1条,占抽检数的2%。实地抽查的村庄河塘中,管护较好的有42个,占抽检数的88%;管护一般的4个,占抽检数的8%;管护差的2个,占抽检数的4%。河道、河塘管护差或较差均为水面保洁频次较少,河面存在少许垃圾漂浮物。 这次抽查基本反映了目前我市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的实际现状,总体情况是:武进区、新北区管护工作不论是管理网络、资金保障还是考核奖惩机制都比较健全,管理效果较好。金坛市管护工作较往年有大幅度提高,管理效果逐步提升。 溧阳市2月份开始进行全市河道保洁服务社会化,实行全市集中招标管护,3月25日开标。4月初和管护公司签订了管护合同。4月24日,市水利局对溧阳市农水工程管护工作进行了督查。溧阳市5月份随机对全市长效管护河道进行的抽查,共计抽查管护河道91条。检查发现大部分河道管护情况良好,但部分处于失管状态的河道仍未展开清理工作,主要原因是由于与中标单位签订管护合同滞后所造成,管护工作还需进一步推进。 二、管护资金落实情况 2014年,我市各地用于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的财政资金稳步增长,全市镇级以上财政用于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经费共计2036.8万元(不含省级财政)。市级财政每年稳定投入300万元。各辖市、区级财政对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的投入在逐年增加,武进区、镇二级财政投入961.4万元,其中:区级财政投入425.07万元,镇级财政投入536.33万元;新北区、镇二级财政投入362.4万元,其中:区级财政投入160.6万元,镇级财政投入201.8万元;溧阳市财政投入260万元,金坛市财政投入153万元。各地财政河道管护资金投入都有大幅度增长,正是由于农村河道长效管护资金的稳定投入和对管护经费的稳步增长,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已逐步形成良好的管护态势。 三、台账资料情况 各地因地制宜落实各级河道长效管护责任主体,河道长效管护的工作制度较为健全,台账资料和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抽查的辖市、区水利局河道管护台账资料基本健全,管护检查、督查考核、经费下拨等台账资料基本完整。检查的乡镇水利站台账资料和检查考核也比较齐全,资料收集整理和保存基本完好,基本满足《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考核办法》中的相关要求。为及时反馈河道管护信息,督促、指导和交流各地的河道管护情况,我市涉农的二市二区能按季度定期向市水利、财政部门和当地政府通报和报送各地河道管护检查考核情况,对及时监督和整改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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