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站对新北区中小河流浦河(万绥段)治理工程进行督查 |
发布日期:2013-11-18 来源:质监站 |
11月15日,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对常州市新北区浦河(万绥段)治理工程开展了一次质量与安全生产巡查活动,听取了工程有关参建单位质量管理情况的介绍,认真检查了施工现场,以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相关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以及部分施工管理资料。
根据巡查情况,质监站要求各参建单位下阶段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统一认识,高度重视质量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责任制度,从严督察相关责任人到位情况,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全部到位,加强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行为和实体控制。
2、做好工程项目划分,从工序开始抓质量;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做好施工自检、监理跟踪平行检测、建设处委托第三方检测;抓好项目法人验收关。
3、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施工单位安全员切实上岗到位,加强现场安全检查,按要求及时做好安全台账;做好进场施工、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期间按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施工沿线靠近居民点或者道路的,增设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灯;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4、由于施工现场地基情况复杂,各标段在进行试验段施工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参建各方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5、工程进度已滞后于进度计划,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各方倒排进度,严格执行施工进度计划,抓住有利时机,确保完成工程施工总进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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