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举行《常州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日期:2013-10-31 来源:办公室 |
10月30日下午2:00,我局就《常州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在市行政中心惠风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水利局副局长秦文秋、副局长丁光浩、水政处处长卢保家、工管处副处长裴红鑫参加发布会。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管理处副处长王飞虹主持发布会。常州人民广播电台、常州日报、扬子晚报、新华日报、现代快报、常州晚报、常州电视台、微常州、中吴网、中国常州网、常州政府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单位出席。
新修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常州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将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将我市范围内的河道管理权限按三个层次进行划分:其中国家和省规定由其实施管理的,从其规定;31条市区主要行洪河道及其配套工程由市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武进区范围内的暂除外);其他河道及其配套工程,由辖市(区)河道主管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管理。同时,进一步明确全市河道、湖泊、水库的管理范围,首次对滆湖、长荡湖堤防的管理范围与太湖堤防管理范围作出统一规定。
为强化对河道湖泊的全面保护,《办法》规定禁止在行洪排涝的主要河道或通道上设置鱼罾、鱼簖等阻水捕鱼设施,禁止擅自在湖泊、湖荡内圈圩。为尽可能减少填河等现象的发生,城市建设不得擅自填堵(含覆盖)原有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确需填堵(含覆盖)或者废除的,应当进行论证,组织听证会,听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按照规定的权限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办法》确定澡港河、德胜河、新孟河、老大运河市区段、丹金溧漕河、北塘河、丁塘港、横塘河、南运河、北干河、湟里河、夏溪河、关河、东市河、南市河、西市河、北市河、锁桥河、通济河、双桥浜、三井河、龙游河、刘塘浜、潞横河、采菱港、后塘河、白荡河、毛龙河、西涵洞河、老澡港河、澡港河东支共31条主要行洪河道及其配套工程纳入市级管理范畴,由市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
发布会上,记者们围绕城市建设中的侵占河道与水域现象、利用河道修建码头的手续及费用、河流治污反复、河长制工作、河道生态文明建设等问题作了提问,局领导均认真进行解答。
|
主办单位:常州市水利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503室
电话:0519-8568218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