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事业单位预防腐败 推进风险防控体系构建 |
发布日期:2013-09-29 |
周良法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求“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纵观全市事业单位发展现状,各事业单位发展相对滞后,监督管理相对薄弱,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抓好事业单位预防腐败工作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历史任务。 近年来,常州市水利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在权力公开运行、内控机制建设、科技防腐等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积极的实践,预防腐败工作整体推进状况良好,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狠抓预防,增强影响力和协调力 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重点要抓好“五个环节”:一是抓好教育环节。教育和引导水利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主动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带头执行,率先垂范。二是抓好组织协调环节。建立健全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纪检监察部门协调推进,各事业单位共同参与,内外监督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抓好查找环节。采取岗位自查、内部关联岗位互查、部门单位集体排查等方法,深入查找廉政风险部位,准确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晰、防控措施有力、防控效果明显。四是抓好公开环节。通过设立廉政风险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开设网上投诉专栏等方式,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网络,及时收集干部群众意见。五是抓好整改环节。定期汇总风险防控情况,研究风险处置任务,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不断完善防控措施。通过对岗位职责的规范和完善,实现权力、岗位、责任、制度的有机结合,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打好基础。 二、狠抓排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排查廉政风险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首要环节和重要基础,而厘清权力范围是排查廉政风险的重要前提。只有明确工作职责,找准廉政风险点,才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一是梳理职责职权。重点围绕决策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财物管理权、工程基建管理权等,对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职责定位、法定权限和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做到职权项目清楚,责权流程清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了然于胸。二是查找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点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潜在重要节点。抓住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这一核心问题,围绕权力制衡和权力运行流程,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和已发生案件的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社会评、集体定等多种形式,认真排查本单位、处室、事业单位、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同时坚持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三是科学评估风险。坚持对风险产生的内外因素进行分析判断,按照风险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实施分类防控管理,尤其对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要做到心中有数,采取坚决措施加以防控。 三、狠抓监督,增强制约力和防控力 强化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市水利局党组、纪检组始终突出针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等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合理分解权力,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局党组、纪检组紧紧抓住风险较高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安排以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要事项,固化权力运行流程,优化权力运行程序,规范约束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推进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和程序化,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和财务管理改革,积极推进水利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着力从源头上减少廉政风险。通过这一系列措施,不断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局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发挥监督督查职能,对局属各事业单位的财务、人事、基建工程、物资采购、项目审批等环节全程跟踪,无缝监管,实时监控,确保事业单位干部廉洁奉公干净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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