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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占地补偿
信件内容: 金坛区薛埠镇泉江村委在湖西村沿鲍塘河四周进行土坝堆土作业,请问 1、此工程是否备案?水利局,财政局是否拨款? 2,此工程造价、工程范围是否需向村民公示?采取何种方式公示? 3、此工程涉及占用农民耕地,占地补偿标准及依据?
留言时间: 2017-04-26
回复时间: 2017-05-04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金坛水利局调查了解情况回复如下: 1.湖西圩加固工程为薛埠镇千亩以下圩堤加固工程之一,该工程经过区水利规划设计室设计,并报区水利局备案;是以奖代补项目。该工程由薛埠镇灾后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委托泉江村委负责工程的现场管理及矛盾的协调。该项目依法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2.该工程在开工之前已进行了初步放样,确定施工范围。泉江村委也召开过两次村民代表会议。 3.该圩堤加固工程做为公共事业性工程,占用农民耕地及占地补偿费用不包含在工程建设费用中。镇政府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由各村自定。
回复单位: 市水利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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