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2024年3月1日施行的《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推进我市河道保护管理工作,近日,市河长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部门职责和重点工作清单,明确《条例》所规定的市相关部门职责以及重点工作任务。
部门职责清单明确了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14个部门在贯彻落实《条例》中的相关职责;重点工作清单明确了加强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保障,实行河道生态蓝线管控、全面实行河长制等11项重点工作任务,以及相应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