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水利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根据《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苏水规〔2017〕1号)等规定,我局制定了《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常州市水利局
2018年5月25日
文件下载:常水规〔2018〕1号_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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